法律上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怎样区分

法律上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怎样区分

1、法律上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怎样区分

法律上的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的区分,根据身份、现行行为等,看该行为人对该行为是否有为、不为的义务,而不是常识中的好与不好的方面。 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权利和义务的相对性方面,主体表达行为的形式: 积极行为即是指作为,应当为某事,是以主体作用于客体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又称作为,是指以积极、主动作用于客体的形式表现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比如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按期交货的行为。再比如:我想签订买卖合同,于是我积极的找买家、谈价钱,这是积极行为;我依法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这也是积极行为。积极行为,就是主动的去实施行为。 消极行为是指不作为,即主体以沉默,放弃作为,主体不施加于客体干扰的形式表达出来的。又称不作为,是指以消极、抑制的形式表现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