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1、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法律分析:

1、禁止对公众进行代乳品、奶瓶或橡皮奶头的广告宣传。

2、禁止向母亲免费提供代乳品样品。

3、禁止在卫生保健机构中使用这些产品。

4、禁止公司向母亲推销这些产品。

5、禁止向卫生保健工作者赠送礼品或样品。

6、禁止以文字或图画形式宣传人工喂养,包括在产品标签上印婴儿的图片。

7、向卫生保健工作者提供的资料必须具有科学性和真实性

8、有关人工喂养的所有资料包括产品标签都应说明母乳喂养的优点及人工喂养的代价与危害。

9、不适当的产品,如加糖乳,不应推销给婴儿。

10、所有的食品必须是高质量的,同时要考虑到使用这些食品的国家的气候条件及储存条件。法律依据:《世界卫生组织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第一条 本《守则》之宗旨是为婴儿提供安全而充足的营养作贡献,其办法是保护并促进母乳喂养,并在需要使用母乳代用品时,根据充足的资料并通过适宜销售和散发,保证正确地使用这些母乳代用品。第二条 本《守则》适用于下列制品的销售及与此有关的活动,母乳代用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市场销售或以其它形式提供的经改制或不经改制适宜于部分或全部代替母乳的其他乳制品、食品和饮料,包括瓶饲辅助食品;饲瓶和奶嘴。本守则也适用于上述制品的质量和可用性问题.同时也适用于有关这些制品使用的宣传资料。第三条 定义:在本《守则》中,下列用词的含义是:“母乳代用品”指市场销售或通过其它途径提供的,部分或全部地作为母乳代用品的任何食品(不管是否符合该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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